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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的效力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5-01-13 00:46:22

债权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债权的请求力

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这是债权的基本效力。请求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请求力包括诉讼上及诉讼外的请求力;狭义的请求力仅指诉讼外的请求力。诉讼上的请求力为诉权,诉讼外的请求力为请求权。

债权的执行力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强制执行,以实现其债权。法律仅仅要求债权是不够的,还要赋予债权执行效力,为债权的实现提供更可靠的法律保障。

债权的保持力

债权具有保持债务人给付义务的效力,即使债务人变更,新的债务人仍需承担原债务。债权人因债权而被债务人履行是有法律原因的,债权人有权永久保持因履行而获得的利益。

优先力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破产程序中,债权可能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依法自力实现效力

在债权受到侵害或妨碍,情势急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的情况下,债权人自行救助,拘束债务人,扣押其财产的效力。

处分权能

债权人有权处分其债权,包括转让、免除、设定债权性质等,这些行为决定债权的命运。

综上所述,债权的效力包括请求力、执行力、保持力、优先力、依法自力实现效力以及处分权能。这些效力共同构成了债权在法律上的保障和实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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