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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什么证据

更新时间:2025-01-10 06:46:51

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主体身份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本,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当事人存在夫妻关系。

小孩出生证、户口簿、收养证、出生证明等,证明子女的相关情况。

感情不和或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夫妻一方存在出轨、嫖娼等过错的证据,如“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等。

向有关部门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家暴的照片、录音录像,医院诊疗记录、病例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证据,如“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处理的结果材料。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如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水电费缴纳记录、居委会的居住证明等。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裁判文书。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如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亲子鉴定报告、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等。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企业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车辆、知识产权、债权、住房公积金、理财产品等。

财产的购买、转移、租赁等相关证据。

争取抚养权的证据

收入证明,证明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抚养孩子。

教育背景,证明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居住条件,证实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

照顾孩子的经历,证明具备育儿经验和能力。

其他相关证据

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第三者插足、生理缺陷、精神病、违法犯罪等。

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

在准备离婚证据时,应尽量收集全面、确凿的证据,以便在法庭上有力地证明自己的诉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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