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类商标注册涵盖了以下商品和服务:
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
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
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
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
自动售货器和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
现金收入记录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装置。
灭火设备。
其他办公用机械(不包括打字机、誊写机、油印机)。
衡器。
量具。
信号器具。
通讯导航设备。
音像设备。
摄影、电影用具及仪器。
测量仪器仪表,实验室用器具,电测量仪器,科学仪器。
光学仪器。
光电传输材料。
电器用晶体及碳素材料,电子、电气通用元件。
电器成套设备及控制装置。
电解装置。
灭火器具。
工业用X光机械设备。
安全救护器具。
警报装置,电铃。
眼镜及附件。
电池,充电器。
电影片,已曝光材料。
建议您在申请第9类商标注册时,可以选择直接去商标局大厅申请或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以确保注册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