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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征集和推荐高层次工程师人才入高校

更新时间:2025-04-15 11:27:00

近日,陕西省工程师学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征集和推荐高层次工程师人才入高校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会员、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促进推行产教融合的“双导师”培养制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高层次工程师人才,推荐入高校担任行业企业导师和校内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优化工程师人才培养路径,打造人才培养共同体,助力建立“行业企业导师+校内导师”的“双导师”培养制度;促进高校和企业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工程师培养模式,共同分享知识和技术创新成果,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高校推行“项目制”培养模式,由高校主动向行业企业征集研发项目,构建“企业出题、校企共同凝练课题、导师揭榜挂帅领题、师生共同答题”培养模式,在重大科研任务攻关和有组织科研环境中培养工程创新人才。

二、征集对象

(一)行业领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信工程或信息与通信、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大数据分析、数学、生物医药、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地质工程、风景园林等。

(二)岗位类型:

1.兼职行业企业导师:聘为高校兼职行业企业导师,承担教学、科研及校企合作工作任务。

2.全职校内导师:

方式一:全职工作,与高校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方式二:与高校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作时间弹性管理,工作任务协商确定,根据承担工作支付报酬。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高校从教意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特殊人才可放宽)。

(二)专业能力:

取得国内外高校博士学位,有在企业从事工程技术相关工作经历;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过行业重大、重点工程类科研项目或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掌握行业核心技术,或有专利成果、技术攻关项目经验者优先

(三)教学能力:

能独立开设前沿技术课程或工程实践课程。

四、政策支持

(一)高层次工程师人才所在单位

1.对入高校的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可获得高校在人才培养、项目研发及成果转化方面的支持。

(1)企业可与高校联合培养紧缺专业人才,或合作引进高层次人才,由校方为引进人才提供职位、薪资待遇、子女教育等待遇,共同合作企业重大项目。

(2)企业可获得高校参与入股重大科研公关项目合作,由校方为项目提供资金、场地、科研团队等支持。

(3)企业可优先享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权益、获得高校配备的联合科研团队支持、按约定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

2.在申报建设“省级卓越工程师学院”、提名“国家工程师奖”等方面可享有优先权。

(二)高层次工程师人才

1.兼职行业企业导师:

(1)保留企业职务,颁发聘书;

(2)按课时或项目支付报酬。

2.全职校内导师:

方式一:

(1)签订长期聘用合同,提供准聘教授/副教授岗位;

(2)提供安家费:10-30 万元(引进人才层次见附表);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 10-30 万元,人文社科类 5-20 万元;

(4)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一人一议);

(5)享受科研启动经费、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等。

方式二:

按照工作任务签订协议,发放工资报酬。

五、申请流程

(一)提交材料:

《高层次工程师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学历/职称证书、业绩证明(如项目案例、专利证书等);2份行业专家推荐信(含至少1名企业高管)。

(二)审核方式:

资格初审→推荐高校→组织人才进高校洽谈交流活动→进行双向选择→完成聘任。

(三)截止时间:

首批申报截止至 2025 年 5 月 9 日。

六、其他事项

(一)常年接受咨询,按批次组织推荐(本批次主要面向西安培华学院等高校进行推荐)。

(二)特殊人才可采取“一人一议”方式进行推荐。

(三)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现符合本企业科研攻关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独立引进存在困难,可以通过“校招共用”模式引进人才到高校工作并服务企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雪芳

电 话:19891270113、029-87433908

邮 箱:421648341@qq.com

官网公告:http://www.sxsgcsxh.com

附件:

附件1.高层次工程师人才应聘申请表.doc

附件2.西安培华学院博士人才引进对照表.doc

陕西省工程师学会

2025年4月10日

(供稿单位 陕西省工程师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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