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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文物不能买卖

更新时间:2025-01-10 17:37:52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规定,以下文物不得拍卖:

依照法律应当上缴国家的出土文物

依照法律应当移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文物,包括国家各级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

依照法律应当作价移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文物,其中包括银行、冶炼厂、造纸厂和废旧物资回收部门等从其回收、冶炼物中拣选的文物等;

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藏品

国有文物经营单位收存的一、二级文物

属于国有资产、未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拍卖的文物

物主处分权有争议的文物

其他依法律规定不得投入流通的文物

此外,还有一些额外的文物类型也不得拍卖:

出土(水)文物及以出土(水)文物名义进行宣传的文物;

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附属构件

国有文物商店收存的珍贵文物

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文物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综上所述,不能拍卖的文物分为几大类,包括法律明确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出土文物、被盗抢的文物、国有文物单位收藏的文物、以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影响的文物等。不得在拍卖中涉及上述文物,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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