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缓刑的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和程序:
报道与报到
被判处缓刑的人应当在判决生效的十天内去指定的社区矫正机构报道。法院会在判决生效后的五日内通知执行社区矫正的机构,并在十天内将相关材料送达。
缓刑者需要携带法院出具的缓刑执行通知书到司法局报到,司法局会出具报道单,缓刑者再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遵守规定
缓刑者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包括定期到社区矫正机构当面报道。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参加社区矫正活动
缓刑者需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活动,如集中学习、心理矫正、公益活动等,以提高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更好地融入社会。
缓刑者还需要定期提交书面思想报告,详细交代自己的工作生活情况,以及对某些事情的反思和感悟。
学习法律知识
缓刑者在缓刑期间需要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增强法律意识,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再次触犯法律。
接受监督管理
缓刑者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需要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接受严格的监督管理,包括定期向指定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等限制。
缓刑的撤销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通过遵守上述规定和程序,缓刑者可以在社区中接受监督和管理,逐步改善自己的行为,最终获得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