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户口迁移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 户口簿原件;
5. 如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需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
6. 迁入地公安机关同意迁入的证明(如适用);
7. 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迁出证明;
8. 1寸白底免冠照片(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
9. 如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同意迁入的证明等。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