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养狗需要以下手续:
征得同意并签订保证书
在养犬前,需征得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办理养犬登记
持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证明,于30日内到住所地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
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
取得养犬登记证后,需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遵守管理规定
养犬人应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按期注册。
城区每户居民只准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携犬出户时携带养犬登记证,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并应当避让他人,特别是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因检疫、诊疗等特殊情况携犬出户时,将犬装在犬笼内,不得牵领。
办理方式和渠道
可以通过微信和支付宝APP中的“天津智慧犬管”小程序网上办理养犬登记注册手续,免费领取新版《天津市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无法网上办理的,可到养犬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养犬登记手续,领取新版《天津市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建议:
建议选择网上办理方式,方便快捷,节省时间。
确保证照齐全,遵守相关规定,以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