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探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探视人员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确认身份。
提前预约:
家属在探视前需要提前预约,可以通过电话预约或到现场登记。
遵守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和区域:
探视需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并且要遵守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次数和人数限制:
一般情况下,被拘留人的会见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但对于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
律师会见特殊要求:
律师在会见被拘留人时,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并且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禁止携带违禁物品:
在探视过程中,探视者不得携带任何违禁物品或涉及敏感内容的资讯,同时要遵守拘留所的其他管理规则。
严格遵守拘留所其他规定:
探视者需要严格遵守拘留所的其他规定,包括离场规定等,确保探访有序进行。
综上所述,拘留所探望需要探视者持有有效身份证件、提前预约、遵守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和区域、控制会见次数和人数,并且律师会见有额外的要求。所有探视者都应严格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以确保探视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