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的部门设置可能因地区和规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党工委办公室:
负责党务、组织、精神文明、纪检、群团等工作。
政务办公室:
负责文秘、综合、后勤、治安、社会稳定等工作。
城市管理科:
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科:
负责民政、再就业、社保、文教等工作。
经济发展科:
负责街道经济发展规划、统计,对企业的指导、服务等工作。
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的协调管理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
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纪检监察办公室: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城市管理工作。
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公共服务工作。
公共安全办公室:
负责公共安全工作。
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政务服务工作。
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网格化综合服务工作。
财政所:
负责财政管理工作。
司法所:
负责司法行政、民事调解、法律宣传等工作。
综治办: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办:
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劳动保障站:
负责劳动保障工作。
市容环卫管理站:
负责市容环卫管理工作。
城管行政执法:
负责城市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监督:
负责卫生行政监督工作。
农业管理:
负责农业管理工作(仅在城镇化不高的街道办事处设置)。
水务管理:
负责水务管理工作(仅在城镇化不高的街道办事处设置)。
民宗统战部门:
负责民族宗教和统战工作(仅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街道办事处设置)。
此外,街道办事处还可能包括其他根据政府职权下放及工作实际设立的部门。
建议:具体部门的设置和功能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当地街道办事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