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单位收条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要点:
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直接由文种名构成,例如“收条”或“收据”。
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例如“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
正文内容应包括:
收到的钱物的数量。
物品的种类和规格(如果是物品)。
如果是钱款,还需写明收钱的原因。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
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还要加盖公章。如果是由某人经手,应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如果是代别人收的,则应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其他注意事项
在写收条时,务必清点好所收到的物品钱款的具体数额,做到准确无误、不出差错。
收条的语言一般较为简单,篇幅往往短小精悍,不涂改,数目要大写。
正文内容应当记载收到钱物数量、种类,必要时也可以记载收取原因。
落款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为清楚起见,也应写明实际收款人的姓名。
示例
收条
今收到
XX公司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经手人:张三
日期:2024年1月1日
注意:
标题写成“今收到”三个字,正文顶格写。
落款处加盖了单位公章,并且有经手人的签名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