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出售农田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流程,以下是基本步骤:
提出申请
土地流出方(农民)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流转申请,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和联系电话等。
土地流入方(如农业企业或其他农户)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和拟从事经营项目等。
审核与登记
土地流出方需经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流转价格评估
流转土地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评估,作为参考依据。
流转面积较大时,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估。
信息发布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在交易服务场所发布流转信息,并约请双方会面洽谈。
自愿协商
协助双方依法自愿协商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签订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鉴证与归档
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面积较大时进行公证。
请注意,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不能拥有土地所有权,只能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因此,农民出售的实际上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非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