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货款 无论多久都不算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较大数额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欠货款属于民事纠纷,是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违约行为,不涉及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欠货款是一种民事行为,不构成诈骗,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追偿欠款。如果对方拖欠货款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诈骗,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