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应当向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被告住所地法院:通常为被告长期居住的地方。
原告所在地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被监禁,原告可以选择在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共同居住地法院:如果夫妻双方在境内有共同居住地,也可以选择在该地法院起诉。
此外,如果被告不在国内居住、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则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准备起诉材料时,应包括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等。建议咨询当地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