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1-16 06:14:49
路标的管理主要 属于交警部门。具体来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的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
此外,虽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承担着设置交通标志的职责,但在新建或改建道路工程中,建设单位也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设置临时性或永久性的道路标志。
综上所述,路标的管理和维护主要是由交警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可能由交警队或设施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