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扣分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一次记12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
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此类行为一次记3分。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此类行为一次记3分。
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超车:
此类行为一次记3分。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
此类行为一次记1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
此类行为一次记3分。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此类行为一次记2分。
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此类行为一次记1分。
车辆未张贴年检标、交强险标志:
此类行为一次记1分。
未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此类行为一次记1分。
不系安全带:
此类行为一次记3分。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
此类行为一次记1分。
行驶中拨打手机:
此类行为一次记3分。
行驶中抽烟:
此类行为一次记1分。
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此类行为一次记9分。
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此类行为一次记6分。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此类行为一次记6分。
未按规定避让校车:
此类行为一次记6分。
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此类行为一次记6分。
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此类行为一次记6分。
闯红灯:
此类行为一次记6分,罚100元。
酒驾:
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
此类行为一次记6分,罚300元。
31.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此类行为根据超载程度进行扣分,一般记3分或6分。
32.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未放置保险标志: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
33.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此类行为一次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