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职位设置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所长
派出所的负责人,可能兼任党支部书记。
指导员
协助所长工作,可能也负责政治思想工作。
副职设置
包括副所长等,协助所长和指导员工作。
治安队长及警员
负责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刑警队长及警员
负责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巡警队长及警员
负责巡逻防控和紧急出警工作。
办公定人员
负责派出所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户政管理室
专门负责户籍管理和人口统计工作。
国保中队
负责国家安全的保障工作。
经警中队
可能负责经济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工作。
交警中队
负责交通管理相关的工作,有的地方设置。
内勤民警
负责处理派出所内部的日常事务,如收发文件、上传下达、接待领导检查、统计各类数据、安排值班、接待来访单位等。
户籍民警
专门管理户口的民警,负责该派出所管辖区域内的户口工作。
治安民警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可能负责治安案件的查处、社区警务的开展、安全防范的宣传等工作。
后勤支持人员
负责派出所的物资供应、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等工作。
这些职位的设置和职责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派出所规模、地区特点和社会需求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