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财产保全:
指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对争议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或冻结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将来判决能够顺利执行。
行为保全:
指为避免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院根据申请对相关当事人的侵害行为或可能发生的侵害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
证据保全:
指为防止重要证据灭失或被篡改,法院在起诉前或调查证据前,根据申请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进行收集和固定保存。
此外,根据采取保全措施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
诉前保全:在提起诉讼之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依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采取的保全措施。
诉讼中保全: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害,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采取的保全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诉讼结果能够得到执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