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证包括以下几项:
《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土地之前,经当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该建设项目位置、高度、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开工证):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用于期房预售的,开发企业需要取得该许可证,以证明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建议:
企业在项目开工前,应依次办理上述五证,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这些证件的办理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申请材料繁多、审批流程复杂,因此企业应提前规划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