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下,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因为这些项目已经按照固定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本身就没有销项税额,因此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
这些费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关,因此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
包括因管理不善导致货物丢失或变质,以及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的情形,这些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
这些服务通常被视为个人消费或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关,因此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这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这些进项税额同样不能抵扣。
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形:
如果进项税额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也将不能抵扣。
综上所述,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需要仔细区分这些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以确保合规操作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