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赃行为一般可以构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该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具体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该条规定了以下情形:
1.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收赃行为通常是指购买赃物,但不仅限于购买,还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多种行为。此外,该罪行的认定还需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况,如主观故意的认定、涉案金额的大小等因素。
综上所述,收赃行为在刑法上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具体刑罚根据案件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建议在实际案件中,相关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以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