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人时需要出示的证件包括:
警察证:
在执行职务时,警察需向当事人出示警察证明,以表明自己的身份。
拘留证 或 逮捕证:
在拘留或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出示相应的拘留证或逮捕证,并告知被拘留或逮捕人其法律权利和义务。
传唤证:
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口头传唤犯罪嫌疑人,可以不出示书面的传唤证,但必须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拘传证:
派出所民警在特定情况下抓人时需要出示《拘传证》。
逮捕证:
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逮捕证,并且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执法效率与个人权利保护的平衡。在紧急情况下,警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口头传唤犯罪嫌疑人,但必须事后补办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