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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赁属于什么合同

更新时间:2025-01-11 20:27:20

经营租赁属于 租赁合同的一种。它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设备及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服务性内容,并承担一定风险的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租赁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经营租赁的特点包括:

服务性内容:

出租人不仅提供租赁物,还提供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服务。

融资与融物相结合:

出租人通过租赁方式帮助承租人获得所需的资产,同时承担一定风险。

书面形式:

租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双务合同:

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对价关系,双方都有义务履行合同。

有偿合同:

承租人需要支付租金以获取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

综上所述,经营租赁是一种特殊的租赁合同,主要涉及设备租赁和服务提供,并具有诺成、双务、有偿等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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