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再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双方身份证 和 户口本原件。
三张2寸红底免冠合照。
离婚调解书或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及 离婚证。
无配偶声明:
现场填写,表明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
双方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
受理: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确认信息无误。
审查:
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为自愿登记,并查看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登记:
双方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字确认,工作人员编号、登记并打印结婚证。
发证盖章:
结婚证盖章后当场交给双方,完成登记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再婚登记必须携带离婚证明,如协议离婚需带离婚证,如起诉离婚则需带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及离婚证明书。此外,双方领取结婚证时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士满22岁,女士满20岁,且不得通过非法渠道更改真实年龄或以兄弟姐妹身份代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