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通常拒收以下几类疾病患者:
严重疾病患者:
包括患有极其严重疾病如癌症晚期、尿毒症晚期等,由于监狱医疗条件有限,难以提供必要的救治,因此通常不会收监。
烈性传染病患者:
例如狂犬病等目前没有特效药物能够治疗的疾病,看守所一般不会收监。
精神病患者: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因此看守所一般也不会收押精神病患者。
急性传染病患者:
如肺结核、艾滋病等需要隔离治疗的患者,监狱通常不会收监。
生活不能自理或生命威胁疾病患者:
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怀孕或哺乳妇女: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监狱通常不会收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收监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监狱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