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困难补助项目及其标准:
生活困难补助
每年给予3000—8000元。
残疾子女补助
有残疾证的,每年补助2000元;
符合残疾子女补助条件第二种情况的,每年补助1000元。
央务助学补助
高中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
大学生一次性补助3000—6000元。
重大疾病补助
医药费用中自费部分支出在10万元—20万元的,补助标准为1—2万元;
医药费用中自费部分支出在20万元—30万元的,补助标准为2—3万元;
医药费用中自费部分支出在30万元以上的视情而定,最多不超过5万元;
对于职工家属患病的,补助标准减半。
失独家庭补助
职工失去独生子女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
职工本人为独生子女,且未成家、在岗位去世的,给予1万元补助。
国家困难补助
包括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城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孤儿、残疾人等;
具体补贴标准因各地情况不同,由地方自行确定。
临时困难补助
补助额度一般为每人每次100-1000元不等,每人每学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00元;
临时困难补助是学校为解决学生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经济困难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补助,如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
节假日补助是学校在重大节假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补助,如中秋节、新春佳节等。
公益性岗位安置补贴
对用人单位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