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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公积金新规施行 多项政策有调整

更新时间:2025-09-03 10:20:00

记者从包头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更好地支持职工解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合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经2025年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对现行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出调整。

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的政策执行时间,由截至2025年9月26日,调整为到期后继续执行。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房价的15%。单身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由14000元/年调整为21000元/年;已婚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由20000元/年调整为28000元/年。

缴存职工在包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政策执行时间,由截至2025年9月26日调整为到期后继续执行。

以上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使用政策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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