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是指司法机关为了收集证据、查明案情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诉讼当事人所进行的查问。讯问的对象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被害人等,其目的在于确认犯罪事实、揭露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审查证据、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并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
在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应遵循法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讯问人员:
讯问必须由不少于两名的侦查人员进行,以确保讯问的公正性和防止权力滥用。
讯问地点: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或住处进行讯问,但需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对于已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在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讯问内容:
讯问应首先确认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然后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或无罪的辩解,并根据其陈述提出问题。讯问过程中应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罪行可能获得从宽处理。
讯问方式:
讯问应以言词方式进行,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对于聋哑犯罪嫌疑人,应有通晓手语的人员参加,并将情况记入笔录。
法律依据:
讯问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讯问活动的合法性。
记录与报告:
讯问过程应详细记录,包括犯罪嫌疑人的陈述、提问、回答等,并由侦查人员签名。对于重大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讨论,并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通过以上步骤和措施,讯问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效率,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