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经营废旧物品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如废旧电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个人或单位私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如黄金。
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时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而不向公安机关报告。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如乱收废电池。
收购禁止收购的物品
收购国家明令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等。
收购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涉及犯罪活动
明知是偷来的“废品”而予以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建议在进行废品回收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