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参加高考,考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 户籍要求: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非上海市户籍人员,若其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满120分,考生须在上海完成三年高中教育并具有高中学籍。
4. 其他条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若其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考生须在上海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且考生须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非本市户籍人员,若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考生须在上海参加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
非本市户籍人员,若其为在沪定居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也可在上海参加高考。
非本市户籍人员,若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也可在上海参加高考。
非本市户籍人员,若其为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也可在上海参加高考。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教育考试机构以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