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子借贷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已婚人士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征信报告,以证明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工资收入证明,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购房合同和 首付款结清证明。
如果借款人有配偶,则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证明。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证明,可以包括大额存款、债券、房产等。
购买二手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房产已经出租,需要提供租赁权益变更的证明文件。
借款人的名下用于供款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复印件。
房产价值评估报告。
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如果贷款用于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
如果贷款用于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产权证,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或决算。
如果贷款用于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
如果贷款人非本地户口,需要提供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建议在办理房子借贷时,提前咨询相关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以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材料,并了解具体的贷款流程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