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从2025年4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由原先的12个月调整为6个月。待遇领取人应在认证周期到期前完成下次认证,即下次认证时间距上次认证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若距上次认证超过6个月未认证的,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社保待遇,待完成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待遇发放并进行补发 。
例如:若您上次认证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那么您应于2025年7月9日前完成认证。
调整范围:一是呼和浩特市范围内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的领取人员。二是享受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18岁以上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即每月认证1次;18岁以下调整为每6个月认证1次 )。
认证方式:您可以手机下载“内蒙古人社”APP,微信搜索“内蒙古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公众号,支付宝搜索“内蒙古人社”小程序进行待遇资格认证。
请各位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相互转告,务必在规定的认证周期内完成认证,以免影响您的待遇领取。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咨询服务热线。
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来源:青城人社、草原云 北方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