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见习记者 李雯雯】6月3日,国务院对外公布《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政务数据的目录管理、共享使用、平台支撑等工作进行部署,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首部聚焦政务数据共享的行政法规,《条例》在打破“数据孤岛”的同时,高度重视数据安全保障,通过制度设计与技术创新构建全链条防护体系,标志着政务数据管理正式进入“安全与共享并重” 的法治化新阶段。
打破“数据孤岛”,推动形成政务数据共享“全国一盘棋”
《条例》明确,政务数据,是指政府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但不包括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数据。政务数据共享则是指政府部门因依法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府部门的政务数据或者为其他政府部门提供政务数据的行为。
中共河南省委咨询组研究员、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张占仓在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打破“数据壁垒”与“数据孤岛”,推动形成政务数据共享“全国一盘棋”格局。这对于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意义重大,能助力实现业务协同与决策优化。有利于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如推动政策“免申即享”,营造高效营商环境,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事实上,我国在政务数据建设方面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此前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4年)》提到,截至2024年底,我国已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务外网全覆盖,乡镇街道接入率达99.4%。近5年,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累计超过5400亿次,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累计超108亿次。吉林、河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打破政务数据层级壁垒,向上汇聚到各市州及省直部门,向下回流到各乡镇,加快推进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
安全与高效共享并重
尽管在政务数据管理工作上已取得显著成效,但随着数据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与深化,一系列亟待破解的难题也日益凸显。其中,数据安全保障领域的挑战尤为突出。
随着政府数据与社会数据的深度融合,数据流转环节增多、交互场景复杂,构建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已迫在眉睫。当前,数据安全防护能力明显滞后于数据共享需求,数据被篡改、破坏、泄露甚至非法利用的风险持续存在,严重制约着政务数据的开放共享进程。
对此,《条例》明确规定,政务数据共享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网信、公安、国家安全、保密行政管理、密码管理等部门,根据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数据共享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督促落实政务数据共享安全管理责任。
河南坦言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祖勤表示,除了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持续提升安全防护技术之外,还可以通过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等制度,严禁超范围使用数据,设置投诉举报机制保障公民、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加强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培训,提升安全防范技能。
张占仓进一步提出,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应以应用场景为牵引,从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有序推进业务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数据双向共享,形成“以用促享、以享提质”的良性循环。构建完善相关配套规则和标准,针对政务数据目录制定、共享流程等出台细则,引导各级政府部门落实。强化数据安全治理主体责任,管控非必要采集数据行为,打击数据滥用。通过培训、宣传册、新媒体等多维度、多层面强化重点群体法治宣传,提升全社会对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认知度、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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