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驾驶人对辅助驾驶的认知不到位,而在购车时,很多销售都会频繁使用“智驾”来表述,会让人产生“辅助驾驶=自动驾驶”的概念。这不,一名车主在驾驶时多次遇到辅助汽车驾驶系统自动退出或降级的情况,认为“智驾”不“智”要求退车,并为此诉至法院。
据介绍,2023年底,一名消费者购买了装有车载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的某品牌车辆。2024年3月,该消费者在高速上使用导航辅助驾驶时,智驾系统突然退出,几秒后恢复。随后,一年内又发生了2次智能驾驶降级或退出的情形。该消费者向车辆的生产公司反映车辆问题后,公司对其进行了操作指引,并检测了智驾系统,未发现故障。“这名消费者高里程、高频次使用智驾系统,足以证明对该系统的认可,且智驾系统在特定情形下会进行降级,并向用户发出提示,属于正常情形。”车辆公司认为该车不存在任何问题。
2025年年初,这名消费者将汽车生产公司诉至湖北武汉汉阳区法院,要求退车退款,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购车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合法有效。购车时,该公司已在车辆用户手册中说明,案涉车辆所具备的导航辅助驾驶属于智能驾驶辅助系统,不是完全自动驾驶系统,在特定情况下存在功能受限的可能,需要驾驶人监管驾驶辅助系统行为并随时介入接管驾驶。
这名消费者驾驶中出现3次智能驾驶系统自动退出或降级,均存在不清晰的车道标线、施工区域、交通环境异常的情形,属于在特定情况下功能受限的情形,并非其所认为的智驾功能故障。由于车辆没有其他设施及操作系统故障,不属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规定的应当退车的情形,法院依法驳回了这名消费者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上述这起案例,消费者显然对辅助驾驶的认知不到位,而在购车时,很多销售都会频繁使用“智驾”来表述,更会让人产生“辅助驾驶=自动驾驶”的概念。

据悉,今年以来,工信部多次对“自动驾驶”“自动泊车”“城市NOA”等用语作出澄清,要求企业严格区分功能测试阶段与实际开放区域。据介绍,今年4月16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召开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汽车生产企业需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禁止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切实承担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
而进入5月以来,多家车企在介绍汽车产品时更加突出了“辅助驾驶”字样,像理想汽车产品线负责人发微博介绍理想L6智能焕新版时,强调了“辅助驾驶焕新”;小米官方微博发布的宣传海报中,也强调了“辅助驾驶”。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根据2025年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5〕45号)要求,企业必须规范营销宣传行为,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使用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等用语,防止驾驶人滥用风险。
而对于驾车人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人始终对车辆运行安全负主体责任。当前我国道路通行环境下,市面量产汽车仍处于2级辅助驾驶阶段,系统仅提供有限的辅助驾驶功能,因此,驾驶人在使用辅助驾驶功能时,必须持续履行观察路况、预判风险和及时接管的义务。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校对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