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通常有以下禁止行为:
禁止吸烟:
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如火柴、打火机、烟花等。
禁止携带危险物品:
如刀、枪等。
禁止喧哗:
保持安静,不大声吵闹。
禁止乱扔垃圾:
保持公共场所清洁,不乱扔垃圾。
禁止携带宠物:
部分公共场所可能禁止携带宠物,以保持环境卫生和避免对其他客人造成干扰。
禁止吸烟区外吸烟:
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时需合理避让他人。
禁止进行某些娱乐活动:
如高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音量过大等,以免影响他人。
禁止携带和使用摄影设备:
某些公共场所可能禁止或限制携带和使用摄影设备,以保护隐私或确保秩序。
禁止随意步入或离开:
某些特定场所如医院、学校等可能禁止随意出入,以维护秩序和安全。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和卫生,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请遵守这些规定,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