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 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该协议是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并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具体而言,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双方自愿离婚:
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
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承担以及双方对子女的探望权安排。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包括存款、房屋、其他财产等的分配。
债务的处理:
确认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务,或对债务的承担进行明确约定。
违约责任的约定:
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明确协议生效的时间。
争议解决方式:
约定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诉讼等。
此外,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民政局会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但建议双方当事人认真对待,仔细商量并根据情况自行拟定或请律师帮助订立,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