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即起诉的条件。
起诉状(起诉)只要该具备的都具备了,立案就不是问题。而起诉状的质量,决定你后续是否好打这官司,影响你是不是好赢,4个方面:
1、你必须是和这个案子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必须是由于这个案子,减损了你的权益,才算是直接利害关系。有些利害关系并不直接……比如A要打官司,A的父母担心,但A的父母和这个案子没直接厉害关系……又比如AB官司,A败诉,C作为A的总公司而看不惯想起诉B,这也不属于直接利害关系。
2、被告要明确
比如告张三,张三首先要是个活着的人,然后确定你告的张三就是你主张的那个张三,即哪个张三,身份证号和住址,是最基本的,有电话更好。告的张三,来了李四(即原告以为李四是张三)的奇葩案子,你们听说过吗?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诉讼请求就是你想让对方承担什么责任,数额、范围、时间等说具体。事实和理由也要具体,围绕诉讼请求说清楚即可。能让人看懂是因为什么事你才告的这个被告就行,理由不一定非要法律依据罗列,只要是个理就行。
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该法院管辖
有些案子,容易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弄混,具体法院对此有争议的也不在少数。对大部分案子,当事人尽量争取走民事。管辖方面,先级别后地域,比较专业,建议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