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乡村振兴之设施农用地

更新时间:2024-08-04 10:31:44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一、分类

1,土地:《土地管理法》将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归口农用地管理。

2,设施农业用地:根据是否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将设施农业用地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配套设施用地。将附属配套设施用地细分为种植类附属配套设施用地、养殖类(畜禽养殖、水产)附属配套设施用地。

二、发展现代设施农业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

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

三、问题与管理

问题:

1,选址随意。2,破坏耕作层。3,缺乏系统的用地标准。4,存在擅自改变用途等问题。

管理:

1,可以占用一般耕地,但应严格控制。2,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3, 占用林地的,需按林业管理规定办理使用手续。4, 设施农用地实行备案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5, 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项目为单位,在取得用地、设施建成和变更三个阶段负责上图入库。6, 各类设施农业用地规模由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确定。7, 看护房执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标准。8, 种植设施用地不能建多层建筑,否则可能出现新的“大棚房”。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但要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9, 不得改变设施的性质和用途,特别是不能用于改建住宅、私家庄园、别墅,不能用于餐饮、娱乐、康养等经营性用途。

在保护生态和不增加用水总量前提下,探索科学利用戈壁、沙漠等发展设施农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