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挂房是指 户口空挂在某个地址,但人实际不居住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长期在外形成的空挂户
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使大量人员长期漂流在外面,几年或数十年不回家,或者在外置业定居,但户口未随居住地迁入形成空挂户。
城镇“农转非”形成的空挂户
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农村户口在缴纳一定的费用后就成为城镇户口,大量涌入的农转非人员城镇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导致其户口大量挂在了假设的地址上,形成空挂户。
挂靠单位形成的空挂户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工作地点变迁,其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分离形成空挂户。同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亲朋好友以其名义将户口挂靠在该单位形成空挂户。
农村集体组织中的空挂户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户口迁入集体后,参加了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并尽到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且在其他集体不享有土地权益,那么在该户籍地不能认定其为“空挂户”,更不能剥夺其相应土地征收的相应补偿和安置。
需要注意的是,空挂户在征地拆迁中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因为这类“空挂户”既没有土地也没有房产,并且没有经常居住在该地,因此不能享有安置补偿。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应明确空挂户的定义和类型,以便更好地进行户口管理和相关政策的制定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