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尽管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劳动雇佣关系,并且双方都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这种关系可能由于多种原因产生,例如:
1. 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2. 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合同;
3. 使用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如租赁合同、承包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
4. 劳动合同期满后未及时续订或终止手续;
5. 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相关条款缺乏或违法,成为无效合同,但双方已按此合同规定实际履行。
事实劳动关系的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于书面合同的存在,从而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主施加了更多约束,更好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