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质不同。
乡镇政府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地方一级政府,是最基层的地方政权,是“完全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县(市、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宪法没有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地方一级政府,只是我们将街道办事处视为和乡镇政府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实际上是“不完全政府”。这是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最本质的区别。
二、人事权不同。
乡镇设有人大机构,每隔5年都要进行选举换届,镇长和副镇长都由乡镇人大选举产生,乡镇政府对乡镇人大负责。街道办事处作为上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副主任由上级党委直接任命,街道办事处对上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财权不同。
乡镇政府的财权相对来说比较独立,很多经费不需要向上级请示汇报,乡镇政府可以自行决定,个别经济大镇或强镇可以实行分税制,享受税收分成。而街道办事处由于依靠上级人民政府财政支持,财权没有乡镇政府独立,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关于经费方面的事情不少需要向上级请示汇报才能最终决定。
四、工作侧重不同。
乡镇政府作为基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经济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简单地说,各方面的工作需要严格落实到位。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工作,经济发展的工作任务比较轻,经济发展的考核任务也没有十分严格。
五、机构驻地不同。
乡镇政府的驻地通常离城区较远,街道办事处的驻地通常在城区或城乡结合部。
乡镇政府是一级地方政府,属于基层政府,街道办是一级政府如区政府,县政府或者市政府(县级市,个别为地级市)的派出机构,本身并不属于一级地方政府,两者级别一样,为正科级建制,但一般乡镇政府人员编制,规模大于街道办,权限和自主性也更大一些。
从法理上来讲,乡镇政府的权力是乡镇人大授予的,对乡镇人大负责,而街道办的权利是上级政府赋予的,对上级政府负责。不过在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两者的管理职权比较接近,非正式场合通常会看成一种类型的机构,即基层政权组织。点此加群
一般来讲,街道办多设在主城区,部分县城,而乡镇政府多设在市区里的非主城区,大部分县城地区,以及乡村。因此,从经济发展来看,街道办所在地经济大多比乡镇政府发达。不过并不绝对,在一些经济发达省份,如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很多乡镇发展的不比县城甚至市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