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户口迁回原籍,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所需材料通常包括
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则须同时办理)
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集体户口需单位同意迁出证明
房产证或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原来的户口本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无业证明等。
请确保按照最新的户籍政策和规定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户政科获取最新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