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伤残的流程如下:
申请工伤认定
受伤后,应在30日内(最长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供相关医疗资料,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并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
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评定
医疗终结后,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评定。
鉴定者会携带相关诊断材料于每周一、二、三、五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审核材料并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委员会将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视伤情程度而定。
司法鉴定
如果不是工伤,可以携带病历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司法鉴定中心需要当事人提供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并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核定伤残级别。
申请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建议
提前规划好时间,确保在医疗终结后及时申请伤残评定。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医疗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
如果对初次鉴定结果有异议,及时申请复查鉴定。
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