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欠款不还且欠款人逃跑的情况时,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追回欠款:
向法院起诉
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取得有效的胜诉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欠款人下落不明,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其应诉,如果欠款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债权人可以收集欠款人的财产信息,如房产、车辆、股权等,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确保在胜诉后能够顺利执行判决。
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
如果欠款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宣告失踪后,将产生财产代管人,债权人可以向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利用保证人
如果借款时有共同借款人或保证人,债权人可以向这些共同或连带责任人主张债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共同借款人或保证人应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欠款人偿还债务。如果欠款人不履行,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利用担保财产
如果欠款人有抵押或质押给债权人的财产,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这些财产,用拍卖所得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如果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开支或改善家庭生活,那么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通过以上法律途径,债权人可以有效地追回欠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债权人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先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所有步骤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