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有评上等级的情况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停工留薪期待遇
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其他费用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如需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用按照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院期间生活护理费(如有需要):
由用人单位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上述所有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