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时间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开始时间不足9点从9点开始计算:
如果请假的开始时间早于上午9点,则请假时间从上午9点开始计算。
结束时间超过18点计为18点:
如果请假的结束时间晚于下午18点,则请假时间计为下午18点。
跨越中午12-13点的请假会扣除1小时:
如果请假时间跨越了中午12点到13点之间,则请假时间会减去1小时。
以8小时为一天计算请假天数:
请假时间通常以8小时为一天进行计算,不足8小时的部分也按一天计算。
不满一个小时按一个小时计算:
即使请假时间不足1小时,也按1小时计算。
此外,对于请假天数的计算,还可以参考以下公式:
请假天数 = 结束日期 - 起始日期 + 1,其中“+1”表示包括起始日期这一天。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请假计算可能会受到节假日、周末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