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买房落户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房屋产权证
购房发票
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准迁证
凭房屋产权证书到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办理准迁入手续。居委会会对房屋进行编号,并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
之后,再凭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同意迁入证明。
办理原籍下户
带着办好的证明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准迁出证明。
然后,再到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
办理上户
前往房产所在地的公安局中心,携带身份证、一寸照片和户口迁移证办理上户手续。
注意事项
购房者需要将以上材料带到派出所户籍科进行申请。
缴纳一年以上社保,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人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人需要提供经过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交款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房管局产权管理处出具的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建议:
在申请买房落户之前,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落户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每一步都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