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凭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直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口农产品时,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可以按照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农产品收购发票:从农业生产者处采购免税农产品时,农业生产者开具免税销售发票,采购方可以按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销售发票:从农业生产者处购进农产品,若未开具免税销售发票,采购方可以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按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核定抵扣
核定扣除:采购方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除了可以在购进时扣除9%之外,在生产领用购进的农产品的当期,还可以加计抵扣1%的进项税额,即此种情形下,扣除率为10%。
注意事项: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发票: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如果取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按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如果取得的是普通发票,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购进流通环节征税的农产品:若销售方是一般纳税人,购买方可凭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若销售方是小规模纳税人,购买方可凭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或自开3%或1%征收率的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其中,取得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按9%或10%抵扣进项税额,取得1%征收率的专用发票按照1%抵扣进项税额。
购进流通环节免税的农产品: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以上是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的主要方式及注意事项,具体操作时还需参照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