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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安居房

更新时间:2025-01-05 09:47:31

申请安居房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

2. 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依照《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 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流程

申请入口 :通过海易办APP或小程序,或关注【海口早知道】回复【海易办】获取小程序入口。

在线办理

进入【海易办】微信小程序。

搜索【安居房】,选择【海好办-安居房资格申请】。

选择符合的条件事项,点击进入。

点击页面右下方的【在线办理】,查看材料清单并准备所需材料。

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材料。

提交材料

《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本。

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如适用)。

在海口市缴纳的连续两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记录(如适用)。

审核与公示

市住房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核查。

审核合格的,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住房保障部门网站公示15日。

轮候与选房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

签订合同与办理产权证

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

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房地产证。

请根据您所在城市的具体政策和流程进行申请,因为不同城市可能有细微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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