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户口迁移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市内迁移
提交材料: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流程:
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人员的关系。
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全户迁出时,必须将原户口簿交回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
跨所迁移入户
办理迁出手续: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办理迁入手续:持迁移证号码和迁入地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购房落户
提交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随迁配偶子女的结婚证、迁入人户籍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等。
办理流程:
提交上述材料到购房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
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亲属投靠落户
提交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结婚证、居民身份证、迁入人户籍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
办理流程:
提交上述材料到投靠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受理并核实。
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人才引进落户
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或职称证明、购房合同或产权证等。
办理流程: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青岛市的户籍管理部门或派出所提交户口迁移申请。
等待公安机关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知申请人。
积分落户
提交材料:积分落户的具体材料根据青岛市的相关规定而定,一般包括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等。
办理流程:
提交上述材料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积分落户。
等待审核通过后,按照通知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建议:
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办理。